2015年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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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卧龙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00人(表格见下)。
(一)中小学及幼儿园招聘教师180人。其中,初中60人,小学100人,幼儿园20人。
(二)市八中招聘教师20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人员为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①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美术、舞蹈等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市八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相关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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