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周宁县城关小学选调教师32人公告(2)
⑸获奖分:表彰获奖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获多项奖的取同类获奖的最高项。
A、获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B、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工会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质课(县级二等奖、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县级一等奖2分,市级二等奖及以上4分,省级三等奖及以上6分,国家级8分)。
六、聘用办法
1.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85%,考核成绩(含教龄,教师配偶、子女,副校长,工会主席,班主任的加分,考勤、年度考核、获奖的加分)占15%,两项分数相加,作为最终的成绩。
2.聘用的顺序是: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核聘用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3.城内小学学科缺额时,由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校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进修院校组织的优质课(不含录像课)评选,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予以破格选调。
七、其他
1.参加进城选调的教师要认真考虑专业职称聘任问题,新聘岗位职称最高按专技12级聘用,不得以职称理由不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取消进城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所空缺名额不递补。
2.被聘用的教师按聘用合同管理,实行人员聘任制度。
3.在教师进城选调中如发现学校或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取消其进城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校长的责任,所空缺名额不递补。
4.进城选调教师若遇所在单位编制的限制,暂不办理手续。待到有编制空缺时,再办理调动手续。
八、报名随带材料
(1)《周宁县中小学教师申请进城选调呈报表》;
(2)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
(3)前后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子女证明;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配偶提供);
(6)县级及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承诺书》;
(8)报名费80元。
九、本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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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教育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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