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太康县幼儿教师招聘60人公告(2)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2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
太康县教体局(阳夏路北段)南三楼。
(三)报名办法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本人须填写《太康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所有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3.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人数。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村任职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聘)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资格审查
1.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2.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交考务费60元。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5年8月19日—8月20日到县教体局南三楼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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