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招聘2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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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教师。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委托,面向社会为示范区公开招聘29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1、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面向宛城区外在编在岗教师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1、应聘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
①应聘农村中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宛城区城区中学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有3年以上相应岗位任教经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师节表彰,或参加县(区)级以上优质课竞赛并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讲授过县(区)级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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