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正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0名)(2)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和其他事宜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并现场进行信息、图像采集。。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不足3:1的,核减拟聘用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5年8月28日8: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相关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医学相关岗位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非医学相关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二)面试
1、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医学相关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
非医学相关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及敬业精神等。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如出现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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