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市巩义市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0人)(2)
2、注意事项
(1)、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时,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相关信息将于缴费截止后2日内,及时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25日网上报名期间与招聘组织方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
(2)、2015年9月2日上午9:00至11: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www.gyrl.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由招聘组织方通知应试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按照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 (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审原件,留复印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最后一名),并于次日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n)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加分需提供材料: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巩义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只加一项。上述人员需在2015年8月31日17:00前到巩义市人社局(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北二楼人力资源窗口提交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及“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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