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朝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招聘700人公告(2)
六、笔试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8月29日,考点设置在朝阳市区,具体详见报名时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此次招聘录取按所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困难家庭毕业生凭低保、残疾人证书及县(市)区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笔试加5分。
七、体检
考生通过笔试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笔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后,在“朝阳人事人才网”(网址:www.lncyrc.com.cn)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困难家庭身份、考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聘用期3年。
报名咨询: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0421-2638176;263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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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各县(市)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分解表.xls
2.2015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报名登记表.xls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