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3)
七、体检
体检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政审工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计生情况、廉洁自律、个人学籍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局审核通过,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
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管理区任何聘(录)用考试。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7—4887166(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7—4841049(百里杜鹃管理区监察局)。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www.bldjgov.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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