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教师招聘100人公告(2)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苏仙区教育信息网:http://sxqedu.com/)。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四)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选岗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sxq/、教育信息网http://sxqedu.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选岗和聘用。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计划,由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3、最低服务年限3年。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需进行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教育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31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90097
原标题:郴州市苏仙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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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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