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江永县选调县城小学教师13人公告(2)
业绩优惠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如总成绩相等时,则职称高的优先;如总成绩、职称都相同时,则工龄长者优先。
5.公布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在江永县教育局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6.确定选调对象
按高分到低分选调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对象,并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
7.选调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将选调对象分配到江永一小、实验小学或江永三中附小相应的学科岗位上。选调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江永一小、实验小学或江永三中考核,考核合格的,则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所报考学科岗位的,退回原学校。
五、有关要求
1.报考教师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请人代考、考试舞弊、在答卷上作特殊标记者,取消其本次招考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报考教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参加选调工作的有关人员严格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如违反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本次选调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编办、人社全程参与监督。
江永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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