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工业学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9人)(2)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上店13号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63187512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江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工业学校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工业学校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63187525(福建工业学校纪检)。
福建工业学校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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