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厦门市非公党建组织员考试聘用26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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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建设非公党建组织员队伍的实施意见》(厦委组〔2015〕107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非公领域党建工作力量,提高非公领域党务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中共厦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厦门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度考试聘用非公党建组织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公党建组织员是指专门从事非公领域党建工作的人员,统一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序列,设立专门类别,做到专职专用,享受与本地区社区工作者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可与其他社区工作者进行双向流转,具体由各区、各园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非公党建组织员由各区、各园区选聘后,根据非公企业分布及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数量、规模,安排到各级工业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镇(街、农场、开发区)、社区、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以及部分重点非公企业党组织等单位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各区和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非公党建组织员261名。其中,现有符合年龄条件的兼职组织员、党建指导员转任非公党建组织员的身份认证考试26名(以下简称转任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5名(以下简称选任考试)。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度厦门市非公党建组织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6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借用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http://syzp.xmrs.gov.cn/)网络平台(仅作本次报名之用,不涉及聘用人员身份性质),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8:00至8月14日下午18:00。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1.报考人员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4.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转任考试岗位1:1、选任考试岗位1:3),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各区、各园区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批准后方可招聘。
5.网上报名期间的正常上班时间,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和各区、各园区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咨询电话附后。
(二)网上资格初审
各区、各园区根据本公告和《岗位信息表》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在2015年8月15日前提出资格初审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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