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招聘行政执法协勤人员简章(25人)(2)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时间于公布总成绩时一并通过莱西人才网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莱西人才网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时一并通知培训时间和地点。公示期间将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经公示发现有问题者暂停上岗,待核查清楚后确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后,通过莱西人才网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七、业务培训
录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业务培训。
八、管理和待遇
行政执法协勤员一经录用,接受用工单位管理。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
九、相关说明
(一)本次考录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录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用工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莱西人才网了解最新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400378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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