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德州庆云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130名)(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时间: 8月29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 8月27日下午14:00可登录报名入口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综合写作。教育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内容;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侧重《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登陆庆云县人社局网站考试考务栏查询。
(二)面试。
报考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由教育局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由外聘专家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
(二)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考生负担,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局按照“高分先选”的办法组织考生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选岗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监督电话:0534-3321077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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