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古蔺县实验学校考调教师20人公告(2)
5.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在古蔺县教育局、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6.公示与聘用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教龄长者优先),并在古蔺县教育局、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7.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等,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4)所有考试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为古蔺县教育局网站(www.scglxjyw.com),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lxhrss,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期、不在约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递补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和管理
办理工资关系时岗位等级工资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若岗位等级工资低于初岗十二级的,按原岗位等级工资执行,以后岗位等级晋升及职务评聘等按进人单位岗位等级晋升或职务评聘方案执行。考调教师对执行的岗位等级工资或职务评聘等有异议者,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可申请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考调的教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在考调期间,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如已被聘用,将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各种考试。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文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参加此次考调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三)招考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30—7205280(古蔺县教育局监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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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教育局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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