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物资学校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15人)(4)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到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九、聘用审批
(一)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等上级人社主管部门规定的媒体和广西物资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自治区编制部门办理入编。
(三)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岗位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纪律
(一)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笔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签署考评员姓名,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各考试、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学校通信地址及监督电话
(一)学校通信地址
南宁市大岭路75号(南宁市动物园斜对面),邮编:530007。
(二)监督电话:0771-3211975。
广西物资学校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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