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朝阳县幼儿园教师招聘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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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城乡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的用人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招聘幼儿园教师28人,分别为:县幼儿园4人,根德乡中心幼儿园3人,西营子镇中心幼儿园2人,北四家子乡中心幼儿园4人,木头城子镇中心幼儿园6人,乌兰河硕乡中心幼儿园6人,西五家乡中心幼儿园1人,东大道乡中心幼儿园1人,北沟门乡中心幼儿园1人。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教学人员资格准入原则。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报考人员现在必须是具有朝阳县户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县域外户籍毕业生也包括在报考范围之内。
3、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
2、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父母单位或配偶单位证明(需写明双方身份证号及何种关系);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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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28日早8:30——11:00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新(二代)身份证报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任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