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39人(2)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有关部门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若进入考察环节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进入拟聘用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或实际操作)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qjr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拟聘单位和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结束后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它
本简章由中共綦江区委组织部、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附件:点击下载
1.綦江区2015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綦江区2015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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