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龙门县旅游局事业单位聘请政务导游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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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旅游服务工作,进一步树立和提升我县“旅游强县”和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龙门县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两名政务导游员,负责重大旅游政务接待工作。现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职责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政务导游;
(二)岗位职责:负责重大旅游政务接待工作,做好旅游部门相关其它业务工作;
招聘人数:共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热爱旅游事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具有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经过培训已领取导游IC卡,并有2年以上的导游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没有游客投诉,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七)对龙门旅游发展、全县景区景点情况比较熟悉,具有较强的旅游组织策划能力。
(八)具有龙门户籍的;
三、薪酬待遇
按《关于调整我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龙机编[2015]2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 年8月31日—9月4日(早上8:00--11:30 ,下午 14:30--17:30,时间共 5个工作日) 。
(二)报名地点:龙门县旅游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 0752-7795222。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下载并填写《龙门县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务导游报名表》1份。
2、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 张。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有关证书等到龙门县旅游局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提交报考所需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龙门县旅游局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3、在考生笔试分数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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