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公告(80名)(2)
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有关事项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0月15日-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七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健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开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成绩,并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献县人社局和献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献县人社局会同教育体育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献县政务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
六、招聘人员录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选依据所报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同学科内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招聘岗位的顺序。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五年,其中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执行见习工资,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留任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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