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名驻马店市特岗全科医生公告(2)
五、考试
特岗全科医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已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在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
(二)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区卫生计生部门督促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管理及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hnwst.gov.cn)查询。
九、纪律要求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是实施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369人才工程”),提升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举措。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12540
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96—2913932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