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洛阳市西工区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1.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5名。其中:小学语文10人,小学体育3人,小学音乐6人,小学美术3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体育2人。
2.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其中:管理岗位49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详见《2015年西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截止2015年9月30日(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30日以前(含)),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含));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报考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初中英语、初中体育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详见附件8)。
(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应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要求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截止2015年9月30日(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30日以前(含)),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含));
4. 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限专业相一致;
5. 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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