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信阳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86人公告(3)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服务县区、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分配。分配原则上回本人任职县区和任职乡镇,编制不够的调剂到临近缺编乡镇。服务于鸡公山风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管理区的招聘考生调剂到浉河区,服务于羊山新区、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的招聘考生调剂到平桥区。分配情况要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组织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如无特殊情况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维护分配工作的严肃性。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九、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要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查把关不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6—6366729
2015年信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2015年信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se.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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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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