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聘30人公告(2)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9:00—11月11日18:00。考生带齐相关资料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办公楼一楼东大厅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2、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进行咨询。
3、咨询电话:0371—86268120
五、聘用办法
1、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查应聘者日常治安防范等方面应知应会知识,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面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与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打分,分数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测试内容2项:10米×4往返跑及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每项50分。
4、体检,根据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5、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请留意公告通知,并由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电话通知应聘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录辅警标准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电话:0371—86198296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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