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选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会《关于设立市检察院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的批复》(张机编字[2014]31号),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检察机关数据容灾备份中心),为市检察院所属相当于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选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市直同类经费事业单位具有正式事业编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
三、选聘职位
此次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2名,文秘工作人员3名。
四、选聘条件
1、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网络工程类专业。
(3)、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有熟练的工作经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2、文秘工作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类专业。
(2)具有2年以上从事综合文字写作等文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单篇不少于800字文章或在国家、省和市级媒体分别发表1篇、3篇和5篇以上稿件,或为本单位撰写10篇2000字以上文字材料或调研文章。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法律规定的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8日。
2、报名地点: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桥西区西豁子6号)。
3、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下载《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单位盖章,报名时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人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工作人员现场接待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调整选聘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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