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示公告(2)
3、病理科医师 1名
基础医学(病理方向)专业,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规范化培训资格证,3年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4、外科医师 1名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医院外科工作经验。
5、超声诊断医师 2名
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8年以上医院超声诊断工作经验。
6、放射影像科医师 1名
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三甲医院放射影像科工作经验。
7、皮肤科医师 1名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8年以上医院皮肤科临床工作经验。
8、护理专业2名
护理学专业(助产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三甲专科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9、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接受报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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