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78人)(3)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765544;65769309(北龙校区)
0371-63771159(英才校区)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3771017(学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八、其他事项
公开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时间及要求,请所有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以免时间延误。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杨宇 电话:65765544)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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