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工勤人员招聘公告(2)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安排体检。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38235373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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