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江市资中县大学生村干部中乡镇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本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结构化面试
1.此次招聘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以面试得分成绩高低排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得分成绩排名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情况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汇总审核
县委组织部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七)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市委组织部、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附件:1.乡镇初审证明(模板)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资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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