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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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
为加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是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属下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经贸信息化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招聘专业参照附件《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财务出纳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于1980年2月23日以后出生;招聘条件中所涉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2月22日;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2日09:00时至2016年2月24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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