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6年2月1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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