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具有报名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人员(非执业系列专业要求有相应级别职称)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其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名专业一致)。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具有报名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非执业系列专业要求有相应级别职称)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其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名专业一致)。
区级和基层机构面向社会招聘对象不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报名专业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人员。
2、目前在丰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且工资待遇执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事代理)标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名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50人,其中区医院38人,中医医院28人,卫生监督所1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人,妇幼保健院10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人。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共设36个职位。其中:
1、区医院8个职位,招聘38人。临床医学20人、医学影像6人、麻醉学2人、康复医学3人、医学心理学1人、精神卫生1人、医学检验1人、药剂学(药学)4人。
2、区中医医院9个职位,招聘28人。临床医学10人、医学检验1人、医学影像5人、麻醉学1人、中医学4人、药剂学(药学)2人、病理学1人、康复医学2人、针灸学2人。
3、区卫生监督所3个职位,招聘10人。公共卫生与预防8人、临床医学1人、中西医结合1人。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个职位,招聘10人。公共卫生与预防6人、临床医学1人、医学影像1人、医学检验2人。
5、区妇幼保健院3个职位,招聘10人。临床医学7人、医学影像2人、医学检验1人。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个职位,招聘54人。临床医学24人、医学检验4人、医学影像10人、中西医结合1人、公共卫生与预防1人、中医学6人、麻醉学1人、药剂学(药学)6人、口腔医学1人。
三、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卫生计生系统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事代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用人单位现行渠道解决。
(二)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聘用期满未取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6年内不得调离基层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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