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wshrs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hrss.gov.cn/)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对体检政策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部、民政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前,拟聘用人员所在镇(街)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政审。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若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次数、学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shrss.gov.cn)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七)录用审批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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