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兴中学招聘教师公告(3)
(4)面试组织。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组织有序、安全公正,对面试考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1、面试方式。整个面试工作对抽签确定的课题备课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高中专业学科课程。
2、成绩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面试时考生不得报姓名等个人信息,评委在打分表和计分统计表上均只标记面试序号。面试成绩考试当日在面试考点和海兴县教育网上公布。
3、保密措施。为避免发生泄密事件,确保面试的公平与公正,各面试工作组相关人员要各尽职守,切实做好考生管理工作。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方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材料与现场报名人员的材料要一致)。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往届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2016年应届生在2016年7月毕业后除上述材料外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数量和考生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教育网站公布。体检由人社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在指定时间按上述要求参加体检,2016年应届生在2016年7月份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由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海兴县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016届毕业生待考察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6届毕业生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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