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永川区港航管理处考核招聘公告
为促进永川水运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永川区港航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16年重庆永川区港航管理处考核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永川区港航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且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二)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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