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珠海团市委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2)
(二)考试
1.岗位2、岗位4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6年3月25日17:30时前在团市委官方网站(www.zhyouth.gov.cn)及招考QQ群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6。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团市委官方网站上及招考QQ群公布。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团市委官方网站上及招考QQ群公布。
2.岗位1、岗位3还须在上述笔试、面试的基础上增加实地调研环节(该环节满分50分),主要测试考生调查分析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实地调研×100%(满分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实地调研形式、时间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及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2.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团市委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签约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最低工作期限为1年,工作未满1年提出辞职的需承担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0756—2655112;
涉及各岗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咨询:0756—2682361。
附件>>>
1.2016年珠海团市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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