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报账员6人公告(3)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教育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南山区教育局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购买服务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派遣至用人单位,其主要人事管理由派遣公司负责,用人单位进行业务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派遣机构应与购买服务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购买服务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附件:
附件1: 《南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报账员报名表》
附件2: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南山区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标签: 2016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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