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8人公告(3)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成绩相同人员按照试讲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学校教师招聘小组负责对招聘单位的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进行监督、审核。
六、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及其他规定的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之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 020-34113286(人力资源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3624(纪检监察处)
附件: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表.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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