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3)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学院组织为期2周的岗位实践考察和阅档考察。考察结果直接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院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需要说明的问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学院可根据需要,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邮编:300350
学院网址:http://www.tcc1955.edu.cn
咨询(人事处)电 话:022-59655474、59655473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投诉(举报) 电 话:022-59655318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6年3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