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宝坻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118人)(3)
5.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八)聘用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29262910
举报投诉电话:29262911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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