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3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兖州区生源或在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是兖州户籍的)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招聘单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www.yanzhoursj.gov.cn(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兖州区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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