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0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梁山县从事服务基层或梁山县生源)、“三支一扶”计划(在梁山县从事服务基层或梁山县生源)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梁山县生源)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梁山县安置工作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定向考录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我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具体计划、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 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lsxrsj.gov.cn)
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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