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5个公告
2016年新疆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5个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以下均为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华图网校为您更新事业单位招聘具体公告内容。
2016年新疆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5个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15个。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相关工作的服务保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和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均可),专业:根据招聘岗位确定,本人户口:乌鲁木齐市,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民族:不限,性别:特殊岗位限定。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类别参考《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4月7日至15日(共7个工作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时间、程序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以下均为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报名地点:新疆玛丽艳宾馆一楼大厅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02号
前台电话:0991—2814935,2814881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4月11日至15日)
(1)选择职位。报考者提前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如有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和材料带原件审核,带1套复印件交报考单位存查,另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蓝底),由本人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基本条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乌鲁木齐市户口”须提供本人户口薄;“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6年4月1日前具有的工作经历,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录用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聘用合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报考者须在网上提前下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报有关信息。现场报名时请将提前填报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刻光盘)交工作人员。
2.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改动,在4月20日开始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进行缴费,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按有关规定通过网上收取笔试费用。
(2)报考者缴费成功后,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考场等详见准考证)。
(3)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期限为4月20日至22日(共3个工作日),过期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过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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