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齐河招聘教师2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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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德州齐河招聘教师22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编制和招考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报市核准备案,2016年齐河县公开招聘22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专科、本科毕业生须1985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1980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不限户籍;报考齐河县职业中专和中学教师岗位的不限户籍;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本科)限齐河常住户籍(含齐河生源),户籍为2016年4月18日(含)前迁入;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非齐河常住户籍人员也可报考。父或母、配偶父或母、配偶为齐河常住户籍的人员;报考人员父或母、配偶父或母、配偶非齐河户籍,但为齐河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或在编人员,或在齐河境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务工,且在本简章发布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报考人员本人在齐河境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务工,且在本简章发布前在齐河县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外地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当地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6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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