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青山区合同制招聘公告(2)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6日(周五)上午8:30-10:00到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一次性综合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试题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内容,满分为100分。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评分小组,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方式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加分因素
在青山区服务的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和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等,凡服务期满(含2016年服务期满)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六)体检
对综合成绩入围人员,由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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