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林业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由省林业厅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张贴。
4.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林业厅另行通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以档案记载为准)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林业厅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省林业厅网站(www.hebl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林业厅网站(www.hebly.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7225(省林业厅人事处);0311-87684036(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0311-87902811(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0314-7802481(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人事科);0314-7556873(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人事科);0314-5082953(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事科);0312-8816296(省洪崖山国有林场管理局人事科);0313-7210910转8001(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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