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我厅直属的7个事业单位(其中:医院4家),基本情况如下:
(一)省荣军医院。位于保定市莲池南大街,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的免费治疗及康复;承担全省非住院荣军精神病患者的免费院外康复及治疗指导;开展对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承担全省残疾军人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
(二)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全省四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提供免费的住院治疗、护理、康复、休养任务;免费为在乡伤口复发或患严重慢性病的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提供短期来院治疗、护理和康复。
(三)省复员军人医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免费为全省七级以下革命残疾军人和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提供治疗、护理和康复;承担对全省在乡复员军人进行巡回医疗及疾病普查工作。
(四)省优抚医院。位于石家庄市泰华街,二级综合医院,省、市医保定点单位,面对社会开放。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在乡老复员军人及因战、因公伤口复发在乡二、三等革命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全省孤老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患病后的免费收治、供养;负责为全省因战、因公、因病肢体残疾军人免费装配假肢;负责二等乙级以上下肢重残革命残疾军人的辅助器具免费配置。
(五)河北省英烈纪念园管理处。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维护烈士纪念物和各类纪念设施;负责省会党政军机关县(团)级以上病故干部骨灰的存放、保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负责收集、整理和发掘在不同历史时期为河北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英烈人物的物品和资料;承担陈列、布展和日常维护。
(六)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管理处。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路,主要职责是: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和纪念景点的保养、维护和修缮;收集、整理、发掘烈士文物和资料,做好陈列布展和日常维修保养;负责烈士、老红军骨灰存放管理及国际友人、烈士亲属、红色旅游团体来园接待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七)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管理处。位于邯郸市陵园路,分南北两园,主要职责是:负责烈士纪念建筑和纪念景点的保养、维护和修缮;收集、整理、发掘烈士文物和资料,做好陈列布展和日常维护保养;负责烈士、老红军骨灰的存放管理及国际友人、烈士亲属、红色旅游团体来园接待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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