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抚远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公告(2)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笔试报名费10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于5月17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8室,接受抚远市人社局的资格复审。邮寄地址: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8室司南收 邮编:15650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内容详见附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确认初审。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评应考人员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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