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省教育考试院招聘公告(3)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教育厅网站(www.hee.gov.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教育厅网站(www.hee.gov.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005056,66005052,66007071,66007037(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f.rar
河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