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15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公立医院改革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为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50名紧缺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150人公告
一、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研究生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
4、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取得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国家重点学科(附件1)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附件2)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含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22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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